|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3号)(以下简称为《通知》),指出要完善扶持政策,推广全装修房。《通知》表示: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和《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建住房〔2002〕190号),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新建商品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达到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
《通知》中指出,近年来在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一些用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损坏房屋结构等情况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为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切实保障住宅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落实装修人、装修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住宅管理单位的责任。
看得出,本通知的出台,仅仅是因为用户在以往的装修中可能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损坏房屋结构从而影响安全这样的一个角度推出的。但是仅仅因为这样一个原因而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是否是合适真还值得商榷。更何况,购房毕竟是老百姓生活中一辈子的大事情,在购房后对房屋的装修更是要特别适合自己的饮食起居与生活习惯,体现自己的个性化需求。但是《通知》的出台,完全剥夺了消费者的这一个性化选择权利。
另外如果仅仅是因住户在装修过程中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损坏房屋结构等原因影响房屋安全,只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完全可以改变这一现象。其实在现有政策中,已经有对房屋装修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只是需要在实际的执行中加强监督、切实按相关规定执行,这样的状况还是能够得到根本性的改变。《通知》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并不可取!(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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