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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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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08-8-8 11:59:35 IP:保密 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前不久央视的新闻中报道,有个可能因为炒楼亏损,长时间不刮胡子,象个农民工一样的炒房人,告诉记者,以前高价买的毛坏房子15000的单价,现在精装修也只有六七千的单价。他说银行也有责任,银行当时贷款太容易了,希望他们多贷款,看了收入证明,让他重写,这样才能贷三五百万。这就说明,银行放贷的部门和人员,为了自己的业绩,不惜放出回收有问题的贷款,这样有利于自己的升迁,多拿些奖金,至于贷款能否收回,是资产保全部门的事。

 

不管怎么讲,是大量的猪头行长头脑发昏导致的结果。目前已经有部门业主断供,这是难得的让银行学习一下法律常识的机会,体验一下诉讼之痛,有利于以后谨慎放贷。

 

象这样的案件,一般要经过这样的程序:

1、由银行向法院提出诉讼,可以由银行自己派人办理,也可以委托律师,不过诉讼费要自己先行垫付。如果贷款额是100万,则诉讼费是13800元。如果一家分行有100笔这样的案件,就要先行垫付诉讼费138万元。

这样的案件,由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基层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的合同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则通过仲裁解决。

 

2、法院受理后,向被告发出起诉状及证据目录的副本,以及开庭时间,案件复杂的话,开庭前将组织证据交换。

但是,这是顺利的情况,如果是一些炒房人利用他人身份证搞的虚假按揭或是其他情况,起诉状无人签收,则法院将两三次地反复送达,如果再无人接收,则通过公告送达。这个时间是2个月,将多增加一些诉讼的时间。

被告可以选择拖延的办法,一方面可以避而不见,直到2个月公告期之后出现。即使这样,还可以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就是向法院提出,本案应由其他法院审理,其实往往是没有道理的,但法院不得不发裁定来驳回,被告还可以向上一级中级法院上诉。一般也是驳回。但这样一来,又会浪费很多时间,比如被告可以在收到裁定后的第10天提出上诉,但上诉状送到法院,再转送到上级法院,上级法院裁定后又送给被告,也许又会浪费1个月时间。

 

3、开庭。这种案件银行胜诉没什么悬念。一般不会当庭判决。

 

4、判决。被告收到判决后,可以在15天内上诉,一般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上诉的话要交同样金额的诉讼费,被告有这个钱,早去还按揭款了。

但是,如果是被告一直不应诉,则判决书就要通过公告来送达。又是2个月,不光如此,除了2个月之外,还要有15天的上诉期,以一般10天的自动履行期,又将近3个月。

一般如果按简易程序,就是由一个法院审理的话,3个月内应该结束,但如果开庭及判决送达都通过公告进行,则多增加至少4个月。

 

5、执行。上次央视的新闻中,有个律师说被告的所有财产都可以被用来执行。其实这只是理论上的,和现实可能有十万八千里的差距。中国的制度下,可以非常轻松地隐藏财产。特别是现金,用谁的名字不能存呢?用亲戚的、朋友的、子女的、父母的身份证,都可以把钱非常安全地存在银行里,而法院无法查封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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