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我们 |
 |
| 信息 详情 消息 |
等级:社区游民
权限:普通用户
积分:2
金钱:2
声望:1
经验:1
发帖数:1
注册时间:2008年10月8日
|
| Time:2008-10-9 8:33:19 IP:保密 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
|
| 一、关于城际铁路的批复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函(2008)48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上海至南京城际铁路轨道交通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8)402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网址:http://www.jsdpc.gov.cn/jsdpc/jt ... t20080307_74141.htm 3、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常国土[2008]拨字第030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4、常州市建设局常拆许字[2008]第018号拆迁许可证 5、常州市规划局地字第32040020080004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拆迁政策: 1、根据省政府与常州市政府签订的关于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征地拆迁责任书:为了按期完成 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征地拆迁任务,明确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签订本责任书。 1、略。 2、略 3、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 定以及各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各市现行政策执行。 协议责任书时间2008.5.4 根据这个精神我市沪宁城际铁路按我市现行政策进行拆迁,即常政发(2007)105号市政府 关于修改《常州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常建(2007)78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 技术细则》的通知,常建(2005)117号《关于调整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常建 (2007)142号《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这些文件就是截止2008.5.4日之前我市 所印发的关于拆迁城市房屋的最新政策,符合省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各市现行政策执行的要求。 以上这就是城际铁路的政策,如果认为以上文件等有伪造嫌疑,请你们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有什么其 他疑问请拨打房屋拆迁公告上面的接待电话或者市长热线,谢谢各位对城际铁路拆迁的关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