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发布2007-2011年市区住房保障规划。
一、保障原则及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应保尽保;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争取用3—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屋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并解决常住我市并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建立满足群众基本居住需求、具有常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保障范围和对象。
我市决定先对月均收入在800元以下(按2005年底我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按我市市区人均住房面积的60%)的困难家庭,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屋的形式实施住房保障。并逐步扩大到月均收入1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不到18平方米的中等偏低收入的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屋的保障对象必须是具有常州市市区常住户口、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保障进度和要求。
我市住房保障推进分四步走:第一步,2007年重点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做到应保尽保。
第二步,2007年—2009年,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屋的保障范围。
第三步, 2010年—2011年,在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通过经济适用房、公共租屋等形式,逐步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第四步,积极探索解决常住我市并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企业在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区建造“农民工公寓”等办法,切实改善外来工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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